2017年度模範童軍選舉  
 
目  的:        1.選拔有傑出表現的童軍成員,並予以表彰,為其他童軍成員樹立典範; 
        2.讓社會人士進一步認識童軍的優良品格。 
參選資格:        1.幼童軍、童軍及深資童軍支部的成員均可參選; 
         2.須經由旅團領袖及家長/監護人提名推薦; 
         3.須提交學校老師/僱主方面的推薦。 
評選標準:        1.在童軍活動上的表現; 
         2.在學業與專業方面的成就; 
         3.對社區服務/會內服務的參與程度及貢獻; 
         4.與家庭成員的關係。 
評選程序:        通過資格審核之候選人必須出席面試,並由社會或教育界人士及副澳門總監組成評 
        選委員會與候選人會面,評選出該年度之「模範童軍」。 
面試日期:        將於2017年9份進行,時間將於資格審核後公佈。 
獎      勵:        每位「模範童軍」將獲頒發模範童軍肩帶及証書。 
責      任:        「模範童軍」有責任及義務履行宣傳童軍的工作,並代表童軍總會出席交流活動。 
報名手續:        1.填妥提名表格連同半身吋半童軍制服近照一張; 
        2.提交所需文件影印本; 
        3.由即日起至7月31日前交總會辦公室。 
備  註:        若有不規則或有虛報情況,澳門童軍總會保留取消獲獎者獲獎資格之權利,或收回 
        「模範童軍」選舉有關獎項之肩帶及証書。 
 
澳門童軍總會拓展及策劃部存有最終決定權 
澳門童軍總會 
2017年7月5日  
  拓(通)2017-001 2017年度模範童軍選舉 章程.pdf (261.34 KB)
 
  2017年度模範童軍選舉提名表格.pdf (629.58 KB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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