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2013年模範童軍選舉》  
 
目  的:1. 選拔有傑出表現的童軍成員,並予以表彰,為其他童軍成員樹立典範;  
     2. 讓社會人士進一步認識童軍的優良品格。 
 
參選資格:1.  幼童軍、童軍及深資童軍支部的成員均可參選; 
     2.  須經由旅團領袖及家長/監護人提名推薦; 
     3.  可選擇性提交學校老師/僱主方面的推薦。 
 
評選標準:1. 在童軍活動上的表現; 
     2. 在學業與專業方面的成就; 
     3. 對社區服務的參與及貢獻; 
     4. 與家庭成員的關係。 
 
評選程序:1. 由內政部及總會各部門總監組成文件評選委員會,核實參加者   
     1. 提交的資料,從中選出較優的候選人進入最後面試。 
     2.通過資格審核之候選人必須出席面試,並由社會/教育界人士 
     2.及副澳門總監組成評選委員會與候選人會面,評選出該年度 
     2.之『模範童軍』。 
 
獎  勵: 每位『模範童軍』將獲頒發模範童軍肩帶及証書。 
 
責  任:『模範童軍』有責任及義務履行宣傳童軍的工作,並代表童軍總會出 
      席交流活動。 
 
報名手續:1. 填妥提名表格連同半身寸半童軍制服近照一張; 
     2. 提交相關獎勵證書及資料; 
     3. 由即日起至8月24日前交總會辦公室。 
 
備  註:若有不規則或有虛報情況,澳門童軍總會保留取消獲獎者獲獎資格之 
     權利,或收回『模範童軍』選舉有關獎項之肩帶及証書。  
 
澳門童軍總會 
2013年7月18日  
  拓(通)2013-001附件 2013年度模範童軍選舉提名表格.doc (119.5 KB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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